近日,洛宁上岭
风电项目获河南洛阳市发改委核准,该项目总
装机容量为40MW,安装5台MY145-3200
风力机组和8台MY135-3000风力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经一条110kv线路接入系统;动态总投资37535.39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宁县境内上戈镇、罗岭乡、长水镇区域;项目单位为洛宁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原文如下:
关于洛宁上岭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洛发改审批〔2018〕142号
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洛宁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洛宁上岭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宁发改〔2018〕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洛阳市风电产业发展,积极促进风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保持新能源经济协调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洛宁上岭风电项目(项目编码:2018-410328-44-02-076121)。
项目单位为洛宁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河南省洛宁县境内上戈镇、罗岭乡、长水镇区域,地处北纬34°22'∽34°29',东经111°8'∽111°19'之间,场区面积52平方公里。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装机容量为40MW,安装5台MY145-3200风力机组和8台MY135-3000风力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经一条110kv线路接入系统。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37535.3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1260.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由洛宁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70%资金为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五、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优化接线方式、集电线路方案,采用节能低损耗设施、设备等,确保各项节能降损耗措施落实到位。
六、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洛阳市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18年12月25日
来源: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