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川区山水村风电场项目获重庆市发改委核准,该项目
装机规模90兆瓦,安装30台单机容量3兆瓦的
风电机组。配套建设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内道路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1954.91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南川区东城街道、三泉镇、水江镇、鱼泉乡;项目单位为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原文如下: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川区山水村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山水村风电场核准的请示》(丰都新能源〔201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南川区山水村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018—500119—44—02—036254)。
项目单位为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川区东城街道、三泉镇、水江镇、鱼泉乡。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建设装机规模90兆瓦,安装30台单机容量3兆瓦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内道路等工程。项目配套电网送出工程纳入重庆市“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四、项目总投资为71954.91万元,其中企业自有资本金为14390.9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500119201800510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南川区山水村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8〕8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