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上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质量监督的针对性,提高质量监督效果,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会同福建能源监管办,9月13日,在福建莆田召开海上风电质量监督座谈会。上海市和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福建境内部分海上风电企业负责人、质监专家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会议围绕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质监工作、完善《海上风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建议稿)进行座谈讨论。与会代表从海上风电工程质监的定义、定性、定位、定向四个方面对《检查大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潘跃龙主任强调,一要提高对工程质量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保证电力工程质量和安全;二要切实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三要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重点抓好阶段性监督检查、实体质量抽查检测、质监专业人员培养培训、质监发现问题闭环整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