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干五老峰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关于请求核定新干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五老峰风电场陆上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吉市发改价字〔2018〕10号)收悉。新干五老峰风电场项目2015年11月核准,装机容量76MW,2017年5月启动验收,现已全部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精神,核定新干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五老峰76MW风电场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上网电价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购电电网企业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有关规定办理。
2018年5月8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