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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

日期:2018-03-21    来源:国家发改委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18
03/2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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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增量配电 电力政策

  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情况划分配电区域。
 
  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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