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汕头市政府在市政府办公大楼5楼502会议室召开市
海上风电项目推进协调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耿坚,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局局长黄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基平、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广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公司参加会议。
会上,市发改局汇报了我市海上
风电项目推进总体情况以及省对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最新要求。各项目单位汇报了各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各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应,提出了协调意见和解决办法。李耿坚同志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发展海上风电符合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各单位要根据马兴瑞省长、林少春常务副省长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与相关企业进行对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发展。二是要明确目标,建立倒排倒逼机制。市发改部门要梳理各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节点,明确完成时间及涉及单位。增强工作紧迫感,激发工作动力,全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三是要落实责任,主动担当。各项目单位要树立主体意识,主动与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各区县及相关单位要有“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项目单位排忧解难。四是要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市发改局作为汕头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专责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将我市海上风电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区县、部门进行通报。同时要继续加强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牵头相关部门和企业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