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盟特高压乌达莱475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包号:CSEMC-17185/1 )
招 标 公 告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下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批准文件:锡发改发字【2017】80号)。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简介:
(1)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锡盟特高压乌达莱475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项目容量为475MW,单机容量2.0MW,投标容量与招标容量偏差不超过1台单机容量。质量保证期整机2年(大部件3年)。
(4) 供货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机组、监控系统、在线振动监测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消防系统、安防遥视、备品备件及易耗品、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
二、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应具有单机容量2.0MW机型5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投运业绩。
(7)*投标机型具有型式认证、低电压穿越等测试认证报告。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全部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五、投标人请与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取得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时至17时 (北京时间)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陈妍、白燕
电话: 010-59518631、59518630
(3)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80万元(¥:捌拾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 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二楼会议室010-68032633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招标人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肖玉芳 010-88895947张伟 15335579998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 100861
电 话: 010-59518631、59518630
联系人:陈妍、白燕
十、保密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负保密责任,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