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风电已成为全球风电的领跑者。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风电在新能源当中需要率先摆脱社会补贴,必须尽快的把风电的成本降下来,把价格降下来。风电发展要给社会作出贡献,这样才是真正追求发展的目标。
分散式风电、
海上风电、风电平价上网、风电出海等都是目前中国风电发展的风口和趋势。下一个十年,风电该何去何从,又将以怎样的姿态震撼世界?
2017已近尾声,这一年有哪些重磅政策在推动着并将持续推动中国风电的发展?随小编一起一睹为快:
01、2017年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体系并试行核发;完善绿色电力证书的自愿认购规则;从即日起,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试行为陆上风电企业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风电企业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依据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电费结算单、电费结算发票和电费结算银行转账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绿色电力证书,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月核定和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02、2017年1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 》
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中涉及的风电项目,“三北”地区应严格消化存量,其他地区应在优先消化存量的基础上,再发展增量。示范工程实施“能进能出”机制。
03、2017年2月
《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2500万千瓦。
04、2017年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
“十三五”加快推动北部湾陆上和海上风电资源开发
05、2017年2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
通知指出,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并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弃风问题;云南、浙江省继续推进2016年开发建设方案,不再新增建设规模。
06、2017年3月
审查批准了《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行业标准
风电标准2项:《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选型导则》、《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
07、2017年4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持续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等领域标准体系
08、2017年4月
《海上风电场设施检验指南》
制定了海上风电场相关设施的“全生命周期”检验技术规定和要求。该指南于2017年6月1日生效。
09、2017年4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的函
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达到35亿平方米左右,可再生能源供热总计约1.5亿吨标准煤。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面积达到10亿平方米,长三角地区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
10、2017年5月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
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11、2017年5月
《关于报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的通知》
分散式风电不受年度新增建设规模限制
12、2017年5月
《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达到35亿平方米左右,比2015年增加约28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供热总计约1.5亿吨标准煤。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0亿平方米,长三角地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建立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取暖电价机制,参与供暖的风电项目预设一定比例发电量用于供暖,电网企业降低参与供暖风电企业项目的低谷段输配电价,使风电供暖的热力价格达到与燃煤供热基本相当的水平。
13、2017年5月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加强5、6MW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鼓励开发深远海离岸式海上风电场
14、2017年5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示范项目的主要审核条件为:新能源微电网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渗透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微电网内峰值负荷)应不低于50%,清洁能源电量自给率(清洁能源发电量 /园区总用电量)应不低于50%, 公布了28新能源微电网师范项目名单。
15、2017年6月
《关于对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拟纳入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是: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12个城市。
16、2017年6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北方地区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参考《关于请提供清洁取暖材料的函》,总结本地区各类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技术的应用规模(取暖面积、折算标煤量)、类型(集中、分散等)、地区(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以及资源条件等。按《北方地区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于2017年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并重点确定今年启动的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工程。
17、2017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强化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
18、2017年7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风电产业预警信息合理布局风电项目。预警结果为绿色地区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在落实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风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核实纳入年度建设方案各项目的风资源勘查评价、电力送出及消纳市场等建设条件,并指导开发企业与电网企业做好衔接,将年度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国家能源局。分散式风电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规划执行,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
19、2017年8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通知》
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相关省(区)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总规模70.7万千瓦。示范项目的上网电价按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所发电量不核发绿色电力证书,在本地电网范围内消纳。 同时公布了13个报送的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
20、2017年9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对《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意见的函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从2018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21、2017年9月
四部委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
22、2017年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
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机制,综合运用完善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促进北方地区加快实现清洁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