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2016年至2017年9月,国家能源局对
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并重新启动使用,目前已具备了全面开展电力监管数据补报和续报工作的条件。根据国家能源局规定,
电力企业需补报和续报相关报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性、连贯性,各电力企业需补报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统计数据,电力监管统计报表执行国家统计局批准的2015版《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需填报的电力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报表包括:基础信息部分(4张表)、系统运行部分(3张表)、经营部分(13张表)和节能减排部分(2张表)。填报机构为: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统调发电企业、重点发电企业。填报期别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二、报送时间
月报报表补报范围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季报报表补报范围为2016年一季度至2017年二季度共6个季度;年报报表补报范围为2016年年报。各类报表的补报截止时间至2017年12月20日。
从2017年10月开始,各类报表数据按规定时间要求恢复正常报送。2017年度年报的报送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
三、报送方式、要求和联系人
(一)报表必须经电力企业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平台(http://tj.nea.gov.cn)进行报送,具体操作请参照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平台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3)。
(二)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不得虚报、漏报、拒报电力监管统计信息报表和资料,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确保报送报表质量。
(三)各发电集团负责转发此文至所属各发电企业,所属各发电企业负责报表报送。通知和附件的电子版可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门户网站下载(http://xjb.nea.gov.cn)。
联 系 人: 雒 斌
联系方式: 0991-2918972 18409944052
传 真: 0991-2918972
新疆电力监管统计QQ群号:229200286
附件:
填报电力监管统计信息的电力企业名单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