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21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动作为、勇于承担,全力加快项目建设,不断加大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建设,在自治区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共同研究确定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新能源消纳方案,提出了2017年项目建设计划,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审定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2017年建设计划的请示》(新发改能源〔2017〕943号)。
近日,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自治区2017年准东新能源基地 百里风区风电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17〕1134号),下达了2017年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新能源项目新增建设计划300万千瓦,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100万千瓦。具体为:昌吉州170万千瓦(其中:风电80万千瓦、光伏90万千瓦);阿勒泰地区10万千瓦风电;吐鲁番市45万千瓦风电;哈密市30万千瓦风电;兵团第六师40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兵团第十三师5万千瓦风电。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州、市、师)发展改革委按照建设计划,确定2017年新能源项目清单,并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办理完成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对已纳入2017年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项目倒排工期,加快建设,确保所有项目于2017年底前完成240亿元的全部投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