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烟台电力公司所属大唐海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正式签订海阳苏家店风电场《并网调度协议》,此协议的签订为海阳风电场并网发电创造了必要条件。
经过与山东电力公司的多次沟通协调,先后审核通过了海阳风电场核准批复文件,接入系统审核文件及批复,电气主接线图,设备双重编号,山东电监办资质管理中心证明文件等,审查了该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化装置,风电场调度自动化装置,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等有关资料,认为各项文件及设施均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满足《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具备并网调度条件。
此协议的签订,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交易合同的实施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