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江西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江西省“十二五”期间,尚有400万千瓦左右计划内项目未建成投产,“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并网容量指标约300万千瓦。为避免未来两年风电无序竞争的加剧,适当减轻风电消纳的压力,2017年将控制上报国家的新增核准计划项目数量、2018年原则上暂停上报新的核准计划项目,待“十三五”后期对全省风电消纳情况重新评估后再行安排,以确保我省风能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今后我省原则上不再吸纳新的风电开发企业入赣开发风电项目,各地提出的新项目原则上从在赣的风电开发企业中进行选择,各地不得将风电项目对外进行招商,特别要禁止竞争性招商,不许各自为政将整体开发最优的风场项目按行政区域进行强行分割。“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根据电网消纳情况结合国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我省分地区风力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以下为通知原文: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各有关风电开发企业:
“十二五”以来,我省风电产业快速发展,为优化能源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发展速度过快,已经形成了局部电网消纳困难、储备项目过多和空占资源等一系列问题,影响我省风电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适应新的政策环境,科学统筹我省风电开发工作,现将做好近期风电工作要求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做好项目选点工作
风电发展规划是推动风电科学发展的基础,也是风电开发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根据国家风电规划指引,“十三五”期间风电产业着力解决部分地区“重建设、轻利用”和风电消纳受限等突出问题,风电产业发展不再以规模为导向,要更加重视本地就近消纳。
国家和省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新增风电并网容量约300万千瓦,这一规划目标统筹考虑了其它电源建设、电网建设及消纳能力等因素。目前,我省已经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确定的项目选点布局工作,储备项目数量已经超出了规划要求。今后两年,我省风电开发的主要任务是“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依据国家批复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做好本地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落实规划内项目的电网接入、市场消纳、土地使用等建设条件,推动风电项目有序开发。测风工作与国防军事安全息息相关,所有测风工作需由我局征求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各地不得违规同意企业测风。2017年起,全省暂停安排新的规划选点阶段测风项目,已经测风的项目要有序推进,并严格按规定坐标范围开展工作,不得以扩建等名义超出坐标范围。
二、严格准入标准,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风电开发有较高的技术和资质能力要求,参与我省风电开发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开发实力,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支持各类企业来赣投资新能源产业,我省陆续安排了20余家国家、民营和股份制企业来赣开发风电项目,形成了央企等优势企业为主的良好格局,但因“僧多粥少”导致大部分企业开发规模偏小、开发成本偏高。同时,也出现了个别企业圈而不建、空占资源甚至违规转让项目等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风电产业的市场主体结构,以规模效应促成本下降,今后我省原则上不再吸纳新的风电开发企业入赣开发风电项目,各地提出的新项目原则上从在赣的风电开发企业中进行选择,各地不得将风电项目对外进行招商,特别要禁止竞争性招商,不许各自为政将整体开发最优的风场项目按行政区域进行强行分割。2014年7月1日前获得测风函的项目,如至本文件下发之日尚未取得核准计划的,该项目测风函自动作废,如项目所属企业无其它实质性开发项目则该企业自动退出江西风电开发市场。
三、强化计划管理,有序控制开发节奏。
“十二五”以来,全省列入了国家核准计划的项目达到500万千瓦,但截止2016年底,仅100余万千瓦项目实际建成投产,还有400万千瓦左右计划内项目集中在2017-2019年投产,全部建成后将超出我省用电淡季时的低谷负荷,消纳难度大。为避免未来两年风电无序竞争的加剧,适当减轻风电消纳的压力,2017年将控制上报国家的新增核准计划项目数量、2018年原则上暂停上报新的核准计划项目,待“十三五”后期对全省风电消纳情况重新评估后再行安排,以确保我省风能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风电核准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核准工作,有关企业要合理安排各项前期工作,不得以企业管理目标为由违反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无计划核准项目的地区和企业,将暂停其风电计划安排。未获得测风函或实际测风不满一年的项目不得申请核准计划。
四、健全预警机制,提升电网风电消纳能力
近几年,我省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快速扩大,电网接纳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虽然国家风电预警机制中我省总体上仍为绿色区间,但是部分风电装机较多的县风电装机已超过当地电网最大负荷,发电消纳风险逐步加大,局部地区已存在弃光、弃风限电风险。“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根据电网消纳情况结合国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我省分地区风力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
各级电网企业要依据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加强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重点加强风电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送出断面、风电汇集站、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逐步完善和加强配电网和主网架结构,补强电网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因局部电网送出能力、变电容量不足导致的弃风限电现象。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