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山东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115.1 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 11.5%。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水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721.5、132.7、153.2 和 107.7万千瓦。
结构目标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提高新能源电力供应能力;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鼓励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强化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外电入鲁”特高压送电通道建设,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步伐,提高省外来电和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
到2020年,全省可用电力装机达到1.72亿千瓦,其中省内装机1.37亿千瓦左右,接纳省外来电能力35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可用电力装机达到2.45亿千瓦,其中省内装机1.95亿千瓦,接纳省外来电能力5000万千瓦。
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
大力推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燃料生产和应用,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方位、多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扩大风电、光伏、核电等装机规模,提高“外电入鲁”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实施微电网建设工程,建立充分利用新能源电力的新型供用电模式。继续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供暖、热水等领域的应用,推进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样化,提高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着力推动生物质燃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及生物柴油、生物质燃料乙醇等生物质液体燃料的生产和应用,补充替代燃煤、燃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积极推进潮汐、波浪等海洋能研发和示范应用。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由2015年的3%提高到7%;到2030年,消费比重提高到18%左右。
风电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的原则,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
陆上以青岛、烟台、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和淄博、泰安、济宁、临沂等市丘陵地带为重点,海上以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六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为重点,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东部风电大省。
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到2030年,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
示范工程
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工程。近期,重点建设华能海阳、国电沂山、华电沂源、华润肥城等一批集中式、规模化风电场,建成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适时启动鲁北、莱州湾、长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场建设。远期,扩大陆上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建成鲁北、莱州湾、长岛3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启动渤中、半岛北、半岛南海上风电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