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烟台电力公司所属大唐招远金岭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正式签订招远金岭二期风电场《并网调度协议》,此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招远金岭二期并网发电进程再掀新篇章。
招远金岭二期风电场《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工作,在10月19日取得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通知书”(鲁监能安全备字【2016】91号)的正式批复后,该公司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认真整理、准备《并网调度协议》所需各类资料,多次与山东省地调进行沟通协商。山东省地调审核通过招远金岭二期核准批复文件、接入系统审查文件及批复、电气主接线图、设备双重编号及各类审批文件等,审查了招远金岭二期各类设备名牌、参数等有关资料,认为各项文件及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满足《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具备并网调度条件。
该协议的签署,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办理购售电合同、发电许可等商业运营支持性文件,提供了强有力依据,为招远金岭二期风力发电场实现投产发电目标创造了条件。
据了解,《并网调度协议》是风场实现并网发电的重要前提之一,整个批复流程要经过山东电网调控处室审批后,经过山东电网的发策部,营销部,财务部,审计部和经法部五个部门签署批准,经电网公司批准,再次经电网调度计划处,继电保护处,自动化处,系统运行处,综合技术部进行全部上传资料审核后,经调控处签字后,方能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的全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