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省内工业用电量下滑,结合当前甘肃电力市场实际,黄河干流装机10 万千瓦及以上水电企业弃水减量,新能源发电企业增发15 亿千瓦时直购电电量。按照各水电企业装机容量占比分担,具体为:甘肃电投集团1.22 亿千瓦时,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公司3.50 亿千瓦时,国投集团甘肃小三峡水电公司3.39 亿千瓦时,省电力公司刘家峡水电厂6.89 亿千瓦时。水电弃水减量原则上集中在7 月1 日-9 月30 日。15 亿千瓦时新能源增发电量,由弃水减量集团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股东股权连带新能源发电企业内部等量增发,无法等量增发的剩余电量由其他新能源发电企业增发。新能源增发电量在7 月1 日-12 月31 日实现,具体由省电力公司落实到位,分月结算、年底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