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风电网 » 风电企业 » 正文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日期:201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16
02/03
09:1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华锐风电 风电企业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临港”)于2016年2月2日收到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6]辽0281行初13号、1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收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5)及《关于收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6),对大连装备、大连临港分别收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大连国土局长兴岛分局”)下达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1号、第002号)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

大连装备不服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1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大连临港不服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2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分别向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提起行政诉讼。大连装备、大连临港于2016年2月2日收到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6]辽0281行初13号、14号),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上述两案件。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请求及其理由

(一)诉讼的案件事实及理由

大连装备、大连临港分别与长兴岛管委会、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订《投资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出让方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实际交付土地时间滞后;长兴岛管委会不能兑现其在《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中作出的招商承诺等原因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因土地出让方的违约以及长兴岛管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工作的拖期以及没有综合考虑并预留出项目相关手续办理的周期时间,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客观上不能实现,应当重新确定;前期施工期间的用电未能及时接入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由于上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管委会等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大连装备、大连临港两宗土地闲置。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应当采取其他方式如延长动工期限等方式处理,而非采取无偿收回的方式处理。

大连国土局长兴岛分局作出《闲置土地认定书》,并以《闲置土地认定书》为依据作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决定无偿收回大连装备、大连临港两宗土地。大连装备、大连临港不服上述决定,认为大连国土局长兴岛分局作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存在认定事实错误与适用法律错误,向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诉讼请求

1. 大连装备行政诉讼案件诉讼请求

依法撤销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1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2. 大连临港行政诉讼案件诉讼请求

依法撤销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2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两宗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两宗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就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返回 国际风力发电网 首页

风电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