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天威发布公告称,集团及旗下三家子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拟申请破产重整。民生证券分析师李奇霖认为,这意味着央企不败金身告破。今年4月,保定天威未能支付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利息,成为首只国企债券违约。
该公司公告称,自2011年起,受全球经济放缓、整个新能源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持续低迷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天威集团及部分下属新能源企业逐渐陷入经营危机和财务危机且日趋严重。目前,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资金已枯竭,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保定天威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停产已超过两年,资金已枯竭,对到期的债务已无偿还能力。
公告表示,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天威集团及上述三家子公司已具备破产重整的条件,经上级批准,拟申请破产重整。我公司将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召开持有人会议,商讨破产重整后续相关事项。
保定天威集团发行过两笔债券,分别是发行额10亿元,期限5年的“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1天威MTN1”、债券代码“1182040”、2011年2月23日发行);发行额15亿元,期限5年的“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1天威MTN2”、债券代码“1182127”、2011年4月20日发行)。
今年4月,保定天威曾发布公告确认,因发生巨额亏损,公司未能按期支付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利息。这使得保定天威的这笔债券成为首只违约的国企债券。
所谓破产重整,是指针对可能或已经存在破产原因但仍具备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券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整的目的是恢复其营业能力,因此不是清算,若重整失败,企业将受到清算。根据法律经验,破产重整周期一般在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