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先期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安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安中路”)(以工商核准为准),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筹建 400 兆瓦高空风能发电站,进行高空风能电站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土地预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筹备审批工作。
(二)本项目已经本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海安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二)海安中路: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经营范围为高空风能发电、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开发、生产与销售,将建设一座 400 兆瓦高空风能发电站。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将与海安县老坝滨海新区签订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的投资协议,建设一座 400 兆瓦高空风能发电站。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对外投资如果成功实施,则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目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投资设立该全资子公司是为了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筹建 400 兆瓦高空风能发电站,并以该子公司进行高空风能发电海安项目的申请立项、土地预申请、环评等前期筹备审批工作。这些前期报批工作需经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该项发电技术尚未进行规模化持续运营发电,在世界上也无大规模持续运营发电并网的实践,因此,该项投资是否可达到预期效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