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概况
(一)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能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投资建设新疆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 50MW,工程总投资 40,557.10 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 20%,新疆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哈密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高于 8,200 万元。
该项目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新发改能源„2015‟1135 号)。
(二)2015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1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大营房20号院20栋农行综合202室(百花路7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6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蔡勇。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能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物资经销(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8.哈密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哈密能源公司聘请新疆电力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1.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属哈密十三间房风区。拟建风电场距七角井镇公路里程约55km,距哈密市公路里程约260km,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450km,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约在835~960m,场地开阔。
2.该地区风能资源丰富,测风塔代表年7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9.57m/s,风功率密度为1423.76W/m2,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2002)风功率密度等级评判标准,风电场风功率等级为6级。
3.该项目推荐采用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WTG93-2000型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工期12个月。年理论发电量17642.76万kW〃h,年上网电量1202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405h。
4.工程静态投资为39,382.33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7,956.03元/kW;工程动态投资为40,408.6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163.35元/kW;总投资为40,557.10万元(总投资=工程动态投资+流动资金)。
5.该项目上网电价为0.4786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56元/kW〃h),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84%,自有资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52%,投资回收期为9.37年,总投资收益率7.88%,资本金利润为22.18%,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2.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有一定的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 24.75 万kW。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