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年初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黎智明等12位省人大代表针对粤东西北地区风电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快推动广东省风电项目建设,助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建议》,省政府相关承办部门作出了初步答复。但是,省人大代表认为答复内容仍未能切合建议案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此,7月28日上午,黎智明、房玉红等6位省人大代表就该建议案答复有关问题,约见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7月28日上午,黎智明、房玉红等6位省人大代表约见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现状:广东省风电资源开发潜力大但存在制约因素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推进风电、太阳能光伏等项目建设。据了解,广东具有较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广东省陆上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和粤北、粤西海拔较高的山区,可开发能量约1900万千瓦。根据广东省陆上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和选址普查情况,初步提出了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5万千瓦和600万千瓦,由于广东省沿海风能资源已基本开发,因此列入规划的基本都是山区风电厂项目。省人大代表黎智明提出,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省内海拔300米高以上的山区基本上都列入生态严格控制区,原则上不允许发展任何项目。广东省很多陆上风电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多数位于自然保护区或者生态严控区内,这个“一刀切”的政策严重制约了风电项目的建设。黎智明代表说:“以广东省陆上风电资源最为丰富的清远市为例,其辖区风电条件十分优越,但却有九成的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严控区的限制范围。”雷小红代表指出:“阳山有五分之四的国土在山区,风电资源丰富,有九个风电项目获得了发改委的同意,但是受生态严控区政策的影响,项目一个都没有上。”
省人大代表黎智明提出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推荐广东省风电项目建设
政府部门回应:充分考虑山区经济发展需求,将提早对环保规划纲要进行调整
省环保厅副厅长黄文沐在会上说:“《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生态严控区是经过科学、充分的论证,风电项目建设对生态自然景观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沿着山体建设,水土流失严重,对当地群众生活和生产造成了影响。项目建设对植被、野生动物影响也较大。而且在审批的63个项目中,违规的比较多。”对此,黄文沐提出建议:“风电项目在前期选址等环节可以邀请当地林业局介入,由林业局根据有关政策提供指导;林地指标吃紧,项目的设计应尽量节约用地,从而加快项目审批的效率。”对于代表反映的问题,他表示“环保厅将提早对广东环保规划纲要进行调整,充分考虑山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与发改委制定“十三五”规划做好充分的衔接。”
山区代表:既要青山绿水,也要金山银山
来自山区的人大代表对于山区风电资源丰富但是项目建设缓慢表示着急,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对山区的风电项目建设“开绿灯”,加快审批速度。黎智明代表说:“市一级的林地指标紧张,但若申报省重点项目,申报过程耗时一年半,风电项目核准有效期仅为两年,建设周期需一年,即便通过省级层面解决林地指标,留给项目开发的时间却所剩不多”,钟志宏代表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西北地区的发展,但目前粤东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与珠三角地区的发展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再不因地制宜发展风电产业,我们与珠三角的经济差距将越来越大”,“我们既要青山绿水,也要金山银山,经济发展起来才能让我们跟上全省的步伐,早日实现小康!”她说。
政府回应:结合“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风电规划
对此,省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张祖林表示,省发改委将结合“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风电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对广东省年度风电发展规模的支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积极落实土地、并网等建设条件,积极协调解决风电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问题,支持山区开发风电能源。并研究制定有关扶持政策,联合省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和林业厅印发有关管理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项目审批要求等。
根据《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规定,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将办理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答复提出约见的省人大代表,同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