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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副司长史立山:风能等新能源在电力发展中的应用

日期:2012-10-17    来源:北极星电力环保网讯  作者: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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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10/1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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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局 风能 新能源

  城市是人类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能源终端消费最为集中的区域,城市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申报工作。据了解,全国许多省市对此都给与了高度关注,并希望得到这个荣誉,借此提升城市的综合影响力和可持续竞争力。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

  记者:新能源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态势如何?

  史立山:新能源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十分迅速。“十一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呈跳跃式发展, 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3 亿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9.6%.各种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明显增长,体现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的趋势。

  “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还将显著上升,可再生能源将发挥调整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充分发挥水电在增加非化石能源供应的作用,按照集中与分散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电网接入和电力市场消纳,继续推进网电规模化发展,提高网电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按照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大型光伏电站,重点支持与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提高太阳能发电的经济性和统筹各类生物能资源,合理选择利用方式,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

  按照2015年非化石能源达到能源消费11.4%的目标以及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如果说“十一五”是新能源发展的起步阶段, 那么,新能源将在“十二五”走向大规模应用,并将更加重视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记者:新能源的特点是什么,目前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评选有何现实的作用?

  史立山:新能源具有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环境影响小、可永续利用开发的优势。新能源的特点是资源分散,最好是分布式利用发电,过去各地很重视设备制造,也重视大型电站建设,对终端用户主场开拓不够,如果在开发各类发电大市场的同时,能对一些资源丰富的地区,或者对一些有积极性的城市,或者有基础的一些城市,通过制定规划,选择几项优势技术,能够成规模的去推广应用,这样来探讨对新能源进行利用的模式,或者管理特点, 对其他的地区起到示范作用。这就是我们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初衷。前两年的绿色能源示范县是从解决农村用能的角度进行的,现在是针对城市来做一些示范,提出这样的概念。这里没有非常严格的意义,任何一项技术,只要能形成规模,相对集中,能够起到示范效益的,大家都可以做,所以就提出至少有一两项技术形成规模。如形成上百万平米的热水器的利用、几万千瓦的光伏发电、大规模沼气利用和电动汽车等,如果实现这样的目标,每个城市都可以作为新能源示范城市来申请。但是现在有个难度就是没有政策,只是提出一个概念。首先鼓励各地进行规划,对自己城市的特点分析, 到底哪些资源是有优势的,是太阳能好还是风能好,还是生物质的条件好,然后说具备这个条件。第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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